javascript 初體驗..

Javascript的出現:

Javascript 是Netscape 開發出來的一種用戶端腳本語言。

早期的名字叫做 Live script ,在Netscape與SUN合作後,改名為javascript。

在1996年Netscape將javascript提交給了ECMA(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's Association)。

在1997年ECMA通過了第一個規範版本 ECMA-262,成為了業界公認的版本,大部分的公司也都可以支援這版本。

當然瀏覽器在實現時,彼此之間還是有所差異,主要是來自於DOM 物件 與 CSS支援,而非語言本身。

javascript 語言本身在瀏覽器的實作上雖然存在著少許差異,不過對相容性並沒有特別的影響。

Javascript的特點:

1.用戶端腳本語言:不同於伺服端語言,可以減少伺服器負擔,但同時也造成相對不安全的環境。

2.羽量型、弱型別、基於原型的語言:javascript的低規範性,讓他成為了好學,易於使用,而又功能強大的腳本語言。

3.即時編譯語言:javascript不須經過事前的編譯,而是在執行時直接讀取指令行,直接執行,這也導致產生錯誤時,無法繼續執行下面指令。

Javascript的用途:

1.用戶端表單驗證:避免輸入錯誤資料,能及時提醒用戶資料的正確性,減少伺服器負擔。

2.存取用戶端cookie:保持偏好設定等各項參數,提供網頁處理資訊,節省網頁存取時間。

3.操作頁面元素:可以動態的更改頁面顯示外觀,隱藏與移動頁面元素。

4.在背景與伺服器溝通:Javascript可以使用AJAX技術,在不需重新載入,或變更頁面的情況下與伺服器溝通。

Javascript的使用:

 Javascript使用並不難,很輕易的就能把它嵌入Web頁面。只需要在HTML頁面中貼加入script 的標籤:

<script type ="text/javascript"> 
//事實上type ="text/javascript" 在新版瀏覽器中已不再需要
   javascript code..
</script>

其中type是個MIME協定(Multipurpose Internet Mail Extensions,多用途網際網路擴展)

可以參考一下維基百科的網頁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MIME

Javascript的在HTML中的位置:

<script></script>標籤放置位置可以是在<head></head>中或是在<body></body>中。

依據經驗<script>標籤放在<body>尾端 可以加快網頁呈現的速度,避免網頁在載入script時一直沒有HTML內容出現。

但是建議是將javascript另外建立單獨的檔案,然後再載入到Web內,像這樣。

<script  type ="text/javascript" src="my_first.js">

一樣可以放在<head></head>中或是在<body></body>中。

注釋與隱藏Javascript腳本:

javascript的注釋有兩種方式,可以用 // 將單行內容當成注釋而不執行,也可以用 /* 注釋內容 */ 將多行注釋內容包住。

有時候必須要將javascript包在CDATA區段內,避免XHTML處理器去處理到javascript code,但是還必須要使用注釋符號將CDATA隱藏避免javascript錯誤。(維克:對於新瀏覽器而言,似乎有人主張不使用這東西,我沒深入研究,不過我確實不用。)

//<![CDATA[
javascript code..
//]]>

Hi javascript:

來個Hi javascript的範例吧:

 <html>
 <head>
 </head>
 <body>
 <script type ="text/javascript">
 //<![CDATA[
 alert("hi Javascript");
 //]]>
 </script>
 </body>
 </html>

如果上面的HTML沒有執行javascript 那大概是瀏覽器對javascript支援被關閉了。

維基上的Javascript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JavaScript

下一篇:變數與常數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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